
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主要包括:
1. 一方婚前财产;
2.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、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;
3.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;
4.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;
5.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;
6. 夫妻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;
7.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、伤残补助金、医药生活补助费;
8.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;
9. 其他法律明确规定归个人所有的财产。
这些规定基于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三条。如果双方有特别的约定,则按照约定执行。
其他小伙伴的相似问题:
婚前财产如何界定?
婚后哪些财产属于个人?
离婚时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?